為加強因洪澇災害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切實做好收集、運輸、屠宰、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監管,嚴防死亡畜禽及其產品流入市場,確保畜禽產品消費安全,日前,河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加強洪澇災害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指導全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一、嚴格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按照“四不準、一處理”(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要求,統籌做好因災死亡畜禽收集轉運和無害化處理,切實做到應收盡收、應處理必處理,實現收集全覆蓋、無害化處理全覆蓋。
(一)養殖環節。對于養殖場戶上報死亡畜禽,要加強技術指導,幫助養殖場戶做好登記收集,并組織無害化處理廠及時轉運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
(二)公共場所。江河、湖泊、水庫等水域發現的死亡畜禽,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及時打撈轉運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城市公共場所以及鄉村發現的死亡畜禽,協助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組織收集處理轉運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
對于由于腐爛等原因不能轉運的,要嚴格按照規范采用深埋法就地科學處理,防止污染水源和環境。
(三)流通環節。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動物衛生監管,嚴格畜禽及其產品檢疫,規范開展產地檢疫,認真做好臨欄健康檢查,發現死亡畜禽及時依法處置,嚴禁對死亡畜禽出具檢疫證明。運輸中嚴格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運輸車輛備案情況,防止病死或因災死亡的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流通環節。
(四)屠宰環節。嚴格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督促指導屠宰場履行動物防疫責任,嚴把動物入場關,規范做好出入場查驗和記錄,堅決防止死亡畜禽和未經檢疫、檢疫不合格的畜禽進入屠宰場,嚴禁屠宰死亡畜禽。
二、嚴厲打擊非法處置死亡畜禽行為
各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要深入貫徹《動物防疫法》和相關法規規章,主動作為,按照“摸排要嚴密、檢查要嚴格、打擊要嚴厲”的“三嚴”要求,嚴格查處不按照規定處理或者隨意棄置因災死亡及病死畜禽行為,堅決打擊病死、因災死亡畜禽流向市場以及非法屠宰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危害性高、社會影響大的案件,要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切實加強輿論宣傳
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因災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對確保全省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保障畜禽產品安全與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作用,通過報刊、標語、微信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廣大畜禽養殖、屠宰、運輸、經營等從業人員守住道德和良心的底線,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按照“四不準、一處理”要求,做好因災死亡畜禽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防止死亡畜禽流入市場;提倡群眾健康生活方式,樹立科學飲食理念,不自宰自食因災死亡畜禽,確保人民群眾畜禽產品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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