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含托幼機構)、醫院、養老院、機關等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經營管理,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水平,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機關事務局聯合下發《全省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
《方案》明確,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通過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總結評估三個階段,著力解決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規范、制度執行不到位、廚房環境不衛生、食品安全事件多發等突出問題,強力推動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從業人員和廣大用餐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承包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承包經營的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進一步改善。
《方案》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要督促集中用餐單位及其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嚴格落實企業(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要督促地方指導各級包保干部嚴格對照任務清單,開展實地包保督導;要全面加強監管執法,對學校、醫院、養老機構、機關等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實施分類統計、動態管理,加大重點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嚴管承包企業經營行為,對檢查發現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及其承包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從速從嚴從重處罰,對主要負責人頂格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方案》指出,各類集中用餐單位主管部門每年必須對集中用餐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指導、監督集中用餐單位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嚴格招投標管理,指導集中用餐單位制定承包經營企業的評價和退出管理要求,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經營企業。要鼓勵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進行可視化監督,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100%;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用餐人數在300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數在500人以上)等各類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力爭達到80%。
《方案》強調,各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層層壓實企業(單位)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主管部門責任、監管部門責任。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確本地區亟待治理的突出問題,研究建立規范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標準、法規等長效機制,省級相關部門將視情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深入現場,對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開展明查暗訪,對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地方,督促抓好整改。各地相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推動學校、醫院、養老機構、機關等單位食堂參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建立反食物浪費制度,加強集中用餐單位全流程、精細化管理。
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