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關于印發《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各縣(市、區)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
為推動小型生豬屠宰點改造升級,提升生豬屠宰行業整體水平,省局決定開展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建設活動,現將《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聯系人:省局質監處趙銳
省屠宰辦陳曦、李奎鋅
聯系電話:0431-89585243
郵箱:1255251907 qq.com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
示范場(點)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生豬、家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辦發〔2023〕1號)和《關于印發〈支持生豬、家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吉牧聯發〔2023〕7號),推動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改造升級,提升我省生豬屠宰行業質量安全水平,省局決定在全省開展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活動。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活動,全面提升小型屠宰場點質量安全管控能力和環境水平,解決小型屠宰場(點)環境設施差、質量安全水平不高等問題,打造一批“小而精”的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逐步淘汰落后產能,有序推動生豬屠宰行業整體良性發展,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條件標準
(一)基本申報條件。一是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畜禽屠宰許可證書、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等證明文件;二是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近兩年內無生豬屠宰違法行為;三是近兩年內未發生肉品質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產事故,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
(二)基本評優標準。按照選址環境、設施設備、制度管理、生產經營、檢測能力的總體評判原則,對軟硬件改造升級后,達到半機械化水平,具備獨立實驗室,具有非洲豬瘟自檢、瘦肉精快速檢測、水分檢測能力,并配備專職檢測技術人員及獸醫衛生檢驗人員、有完整可追溯臺賬記錄等條件的小型生豬屠宰點,開展評優工作。
三、具體措施
(一)動員部署、改造升級(2023年8月底前)。各地要結合轄區實際,抓好工作落實,通過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小型生豬屠宰點,積極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同時,按照通知要求的條件標準,幫扶指導有意向申報的小型生豬屠宰點有序開展改造升級工作。
(二)自查自評、提出申請(2023年9月底前)。小型生豬屠宰點完成改造升級后,對照《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評審表》(附件1)(以下稱評審表)開展自評;自評結果滿足條件標準的,將《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申請函》(附件2)(以下稱申請函)和《吉林省標準化小型生豬屠宰場示范場(點)自評表》(申請函附件)(以下稱自評表)等材料,上報轄區所屬畜牧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三)部門初評、市州推薦(2023年10月底前)。各地根據轄區小型生豬屠宰點的申請,組織開展現場初評,同時,填寫評審表、《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畜牧主管部門初評審核報告表》(附件3)(以下稱部門初評審核報告表)。轄區初評完成后,匯總整理滿足條件標準的小型屠宰場點申請函、自評表、評審表、部門初評審核報告表等相關電子版PDF材料,報上一級市(州)畜牧主管部門;經市(州)畜牧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擇優推薦,并形成《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推薦函》(附件4),連同部門初評審核報告表等相關電子版PDF材料,上報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原則上每個市(州)推薦的小型生豬屠宰點不得超過3家。
(四)省級驗收、結果上報(2023年11月底前)。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各市(州)申報材料開展審查工作,根據總體評判原則,組織專家開展現場驗收。結束后,形成“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名單報省畜牧業管理局審定。
(五)審定結果、社會公布(2023年12月底前)。審定后,省局將統一在和96603微信公眾平臺對評選獎勵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社會公布后,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生豬、家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和《支持生豬、家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規定,省局統一組織被評為“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的優秀企業填寫申請表,每個企業給予20萬元補助獎勵。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地要充分認識此次“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活動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逐級壓實責任,加強協調溝通,確保建設活動的有序開展。在活動開展過程中,不得借機向小型生豬屠宰點收費或變相收費,不得損害小型生豬屠宰點合法權益,確保建設活動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科學審核評優。各地要充分尊重小型生豬屠宰點改造升級意愿,深入實地開展調研,掌握小型生豬屠宰點實際情況,通過專家指導、實地評審、材料審核、結果評定等方式,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確保審核評優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
(三)積極宣傳引導。要加強對小型生豬屠宰點的政策宣貫,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省政府支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使小型生豬屠宰點充分認識“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建設活動的重要意義,引導提高小型生豬屠宰點改造升級的意愿和積極性,為促進我省生豬屠宰行業整體良性發展,推動我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附件:1.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評審表;
2.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申請函;
3.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畜牧主管部門初評審核報告表;
4.吉林省小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場(點)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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