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對保健食品、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和飲料共18大類食品820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5大類食品9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有關情況通告如下(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信息見附件2)。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樂陵市好鄰居百萬莊園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煙臺高新區永加百貨超市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泰安市岱岳區粥店畔河火鍋店購進的鮮雞蛋,甲氧芐啶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濟南歷下老侯蔬菜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梁山縣繼平蔬菜經營部銷售的土豆,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萊州市恒通市場尹曉莉自制的宮廷桃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鄒平縣長山鎮九晟醬菜廠生產的九晟醬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淄博經開區俊卿餐飲店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滕州市荊河金鵬副食批發部銷售的標稱為鄒城市澤銘花生米加工廠生產的仙臺山酒香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23/5/19,規格型號:計量稱重),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鄒城市澤銘花生米加工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檢合格產品信息-30.xlsx
2.食品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30.xlsx
3.部分不合格項目小知識-30.doc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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